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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9章 女工回倭探親計劃

  這些來到“隆空山派”的倭女,在發現竟然有大明的倭女回來“探親”的時候,更想要去大明了。

  那些從大明回來的倭女其實就是當初被抓,被當成俘虜賣給延壽教的。她們為賣他們的大名換來了武器和竹甲,如今回來時每個人都帶了100文壽字币,這是她們省吃儉用攢下來的。

  她們對倭國的親人還留有想念,因此付了來回的船費坐船回來,承諾一定會回去。

  隻允許她們帶100文壽字币是為了避免讓人“見錢眼開”謀害了她們,另外也是逼她們念着還被迫留在大明的财産,舍不得就這樣在倭國繼續留下來。

  必須買來回船票也是這個道理,不提前買回去的船票你還想有機會坐船回來?

  當然,這批回來“探親”的女性是“隆空山派”附近的勢力賣的。這一次為什麼特意挑選了她們來返鄉做個“示範”,都是有深意的。

  守望禅師大手一揮派出了操練了半年的手下,陪同這些大明務工倭女“返鄉探親”。

  雖然倭國亂,但是幾十個持刀的壯漢護送一批女眷,大家在外衣裡面還穿了一層竹甲,本來憑借硬實力就沒人敢惹了。而且還是“隆空山派”的手下,過路的勢力都恭恭敬敬地對待這些随手都可能拿出壽字币這種“外彙”付賬的客人。

  這些倭女在回到家鄉後自然引起了底層民衆的騷動,因為她們的親人雖然凋零殘缺,但還是有人在的,哪怕是叔伯舅侄家也總能留下一兩個可以見到的人。

  看見她們竟然被賣到之後還能回來,還是被人護送回來的,都以為她們是不是運氣好在大明當女伎的時候被人看上了,成了富貴人家的女主人,才能有機會帶着錢回來。

  結果聽她們說她們雖然确實是被賣到大明去,但是日子反而比在家裡的時候輕松多了。隻要做紡織和手工就能掙到錢,吃穿住都比家裡好得多,能吃飽不說,如果願意的話自己花錢還能買衣服和吃好吃的。

  她們就是做紡織的,就近買衣服沒有經過商人一手,出廠價還更便宜,所以這一次還給親人帶了衣服回來。

  除了這些禮物之外,就是100文壽字币了。

  作為戰亂中的倭國,可以買到進口軍備的壽字币作為“外彙”妥妥的在價值上超越了它自身的“标價”。

  1文壽字币頂倭國3文銅錢輕輕松松,如果哪一家要的緊急,這個兌換價格甚至還能往上漲,到時候4文5文銅錢才能兌1文壽字币鐵錢都不是說笑。

  要不是大明官方把民間對東瀛的商貿斷了,隻允許官船進行東瀛貿易的話,絕對有人向倭國倒賣壽字币來換他們的金子。

  雖然大明正在規範民間的金銀流通,不允許直接用金銀付賬,必須在銀行裡轉換為有明顯币值的壽字币或者銅錢進行交易。但比較受影響的是銀子,金子受的影響要小得多,隻要能獲得倭國的金子,在大明使用時依舊暢通無阻。

  這100文壽字币頂倭國農民一年不吃不喝,把所有工作和收獲全都賣掉的收入了。但卻隻是倭國紡織女工兩個月的工錢。如果不是包吃住的話,在大明這些工錢肯定不夠生活,大明的紡織女工的工錢就要比這翻一倍,手藝好的更是不止這些錢。

  頓時許多人眼紅不已。對他們來說,家裡的女兒嫁出去就是婆家的人了,是真的拿不到什麼好處。就算對女兒好一點,她們能從婆家帶什麼好東西回來嗎?太少見了,也太難了。

  更多的時候說不定還需要娘家幫襯一下她呢。

  這些被賣的女人竟然過的這麼好,還能帶錢回來,那理所當然的,他們立刻就想着把女兒也送去大明做工賺錢,然後補貼家裡。

  你還别說,有了這些被賣女子的“現身說法”,本地的倭女對于去大明不僅不怕,反而有一些向往。那可是一個全新的世界呢。

  并且這些回來探親的女人說确實有家裡人已經全死光的被賣女子已經直接在那邊找了丈夫不回來了。有的人已經和大明丈夫生了孩子,當上了大明人,有房子有田地。那邊的朝廷比這邊的領主要和善,日子比在這邊輕松多了。

  一些本來家裡有哥哥弟弟,自己在家地位低下,想要逃離家庭的倭女在聽了之後對大明更是向往。

  長輩有意,她們不抗拒,立刻就推動着事情向着預定的情況發展。一些農民帶着自己的女兒随着這些去坐船返回大明的探親女工一起上路,前往了“隆空山派”,請求把他們的女兒也帶去大明做紡織女工。

  當然,最重要的是,她們賺到的錢必須随船寄回來給家裡人,隻能給她們留一點點。

  如果不答應這個條件的話,他們是絕對不會放她們走的。如果人跑了,那就真的是“賠本買賣”了。

  這本來就是守望禅師想要的效果。有這種矛盾好啊,隻要你們盡可能地盤剝你們的女兒,她們就會更不願意回來,最終留在大明開枝散葉。

  你們貪圖把她們“存到大明”所産生的一點點“利息”,可大明圖的卻是她們這個“本金”啊。

  于是守望禅師詢問了一下這些“自願”去大明務工的倭女是否答應工坊直接把她們的工錢大部分扣下來寄回來?如果答應的話,他們才會同意她們去大明務工,否則到了那邊改口工錢要自己掌握不寄回來,那還不如現在就一拍兩散,免得将來鬧出糾紛不好看。

  這些倭女目前隻能看到這個出路,事先也做好了心理準備。她們覺得如果像那些姐姐們說的那麼好,包吃住的話,手頭緊一點也比在家裡承擔繁重的家務強。于是紛紛咬牙答應了。

  50文工錢她們每個月隻能拿到10文,剩餘40文攢三個月一起寄回來,憑借今天簽訂的契約過來領錢。隻認契約不認人,要是契約自己弄丢了錢被别人取走了,對不起這邊不負責任的。

  寄40文還是守望禅師替她們争取的呢,大部分人一文錢都不想給她們留下,希望全部錢都寄回家裡。但守望禅師覺得那會讓後續的“女工出口”受阻,畢竟家裡人再強勢,要是他們的女兒死都不願意的話,反而更麻煩。

  每月能有10文錢進賬,她們對于去大明的态度絕對會松不少。

  另外這邊除了雇傭合同之外,還簽訂了意外身亡、意外傷殘賠償協議。本來這種事本來是買方市場,就算意外身亡、意外傷殘了,你賣方又能如何呢?

  守望禅師也是這麼想的。但周宇想的更遠,他絕不會讓這種制度開一個壞頭。

  一座城堡的倒塌都是從縫隙填充的細沙開始掉落的,名聲建立起來很難,要敗掉卻很容易。不能隻看倭國這裡,如果将目光放到全球,放到未來幾十年,可能現在規範的制度,可以為将來省卻許許多多麻煩。

  并且紡織女工意外身亡、傷殘的幾率真的太低了,又不是去下礦井。所以把這個制度拿出來,惠而不費的,她們很難有“傷殘”的機會,又不是機械紡織時代。

  所以每個紡織女工如果意外身亡,她們的受賠償人可以一次性得到2貫錢,也就是2千文的壽字币賠償。這個價格是屍體運回來交給家裡人的價格。

  如果家裡人選擇放棄屍體運輸的話,就可以多得到1貫錢的“屍體處理費”和“船費”,當然骨灰還是會免費送回來的。

  傷殘的話如眼睛瞎了、手指斷了的工作傷殘才算傷殘,隻會賠償1貫錢。但隻要能繼續做就不會開除對方,除非對方因為傷殘而做不了。

  一個大活人死了的話3貫錢說多把真的不多。可是說少吧,在倭國的百姓是真的很低賤的,萬一遇到武士剛買了刀要“試刀”,随便找個農民砍了就砍了,對方沒有背景,沒人幫忙出頭的話就是白死。

  這樣一看3貫錢是真的良心價。

  為什麼不是2貫錢呢?因為這些會把女兒送到大明去務工的家人,他們會為了收殓屍體而少拿1貫壽字币?想太多了,有一個算一個都隻會選擇要骨灰,把3貫錢拿滿的。

  然後,這份協議的最長期限是20年。到期自動解除契約,不可能讓這些家人靠着一份務工契約吃自己女兒一輩子。

  要不是周宇想着讓倭國能亂個20年最好的話,這份契約肯定最高隻有10年了。到時候契約解除的時候,務工倭女在大明估計都是兩三個孩子的媽了。

  而且随着寄回去的壽字币越來越多,未來壽字币也很難保持1文兌換3枚銅錢的高位,肯定要下跌的。

  到那個時候,在大明漲了工資的倭國女工,一個月寄回來40文壽字币就真的沒啥壓力。

  女工探親計劃獲得大成功,帶了一些禮物一些錢回來,卻在附近的民衆之中刮起了一陣“去大明務工淘金”的熱潮。

  女兒不再是賠錢貨了,而是一座閃着金光的好賺錢工具啊。

  當然,現在還是有人會抱着懷疑态度的,那可是把女兒送到遠在天邊的大明呢,萬一出個什麼事,家裡什麼消息都收不到。

  再等等,再等等。

  可是總有人等不了,那些因為欠債窮得都要賣女兒的家夥,發現竟然還有這樣一條路之後。想着與其讓女兒被債主搶走一文不值地抵債,還不如把她送到大明去賺錢,自己也能源源不斷收到錢。

  除了這部分人主動過來要讓女兒“務工”之外,一些搶到别人家女兒的“債主”也找了過來。

  他們過去搶到别人家女兒抵債,也隻是拿去賣給大城市的聲色場所,換一點點錢。姿色差一點的話根本不值錢,隻能說聊勝于無。

  可是現在不同了,丢去大明“務工”似乎比直接賣了她們更賺錢啊。

  這下子,發現了這條“出口賺外彙”的道路,能做“人口貿易”的可就不僅僅是倭國的大名們了,一些黑道勢力也開始參與了進來。

  他們假冒女子的家人,威脅她們聽話否則對她們家人動手,然後簽訂了契約來賺這穩定的每個月40文的壽字币外彙。

  也就是守望禅師的名聲好,所以他們才敢直接過來“試試水”。換做如果是其他大名做這種事,他們才不可能這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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