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我跟死者的丈夫確認了,這家人的智能家居不光可以遙控燈光,一條線的浴霸和排風也可以開。
另外空調和新風系統也可以。
蓬頭和浴缸同樣受控制,包括進水和放水……
馬隊長回到現場,一邊說著情況,一邊忍不住嘮叨起來:“怎麽會有人把自己家裡的家電設備都上網的?
不但讓人給控制了,還要自己多花錢?
”
“應該還是很方便的吧。
一鍵熱水,人在地鐵上坐著,衛生間的浴缸已經開始蓄水了,等到家裡,就可以直接泡澡了,想想不是挺美好的?
”唐佳第一個站出來表示反對,這本來就是她願意做的事。
馬隊長撇撇嘴:“至於爭那麽幾分鍾的時間……”
萬寶明連忙道:“我喊技術過來了,到時候看看能不能找到用過這個軟件的人。
對方如果隻是正常使用的話,應該都會留下痕跡的。
”
江遠聽著幾個人說話,依舊在默默的掃著衛生間。
不管兇手用沒用這套系統,殺人並偽造自殺現場這件事,他是確確實實的做過的,而且就得在這個衛生間裡做。
如此一來,留下痕跡的概率也是大大提升了。
而且,江遠也不相信有人能夠面面俱到。
此人花費心思在偽造現場方面,消除痕跡就不一定有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
許多人在思考和做事方面,都有極大的誤區,就好像說,要單人將一隻哈士奇殺死,吊起來,還得偽造成自己上吊的,得花費多大的力氣和時間?
清掃衛生間呢?
許多人可能一輩子都沒有嘗試過大掃除一個衛生間,若是要將衛生間的邊邊角角都弄乾淨,一點點痕跡都不能留下,那又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
中間體力不支摔一跤,弄破了胳膊肘,還得重新打掃,一些任性的選手,說不定就直接放棄了。
放棄就放棄,死刑場上見。
以上還是會做事的兇手,有的兇手在生活方面有明顯的短闆,想殺人去痕就更難了。
比如說,有的人就不太懂得給繩子打結,上吊的扣子弄不好,一百多斤的屍體舉起來,累的汗流浹背,還得注意別沾染到屍體的衣服上,接著,吧唧一聲,繩子開了,屍體摔到了地面上,多氣,多難!
此外,兇手要偽造現場的話,很多手段也就不能用了。
像是一些清洗用品,確實能夠銷毀DNA,但都不是常用的清潔物品,或者受害人家裡並沒有購買,那兇手很可能就隻能冒險讓自己的DNA留下來了。
這是偽造現場獲得收益的同時,不得不面對的風險了。
江遠現在就是堵兇手清理不乾淨現場。
他LV4的犯罪現場勘察的技能,能輕松的LV2勘察過的犯罪現場發現問題。
一名普普通通的兇手,要是沒經過專業訓練的話,他憑什麽一點痕跡都不留。
當然,現在人,懂行的可以戴手套,指紋大概率是沒有的。
現場的皮屑和毛發,江遠卻是掃了不少。
尤其是下水道裡面,盥洗池內,都有取到短發,也有擦到水漬。
死者是長發,其女兒也是長發,且在學校住宿。
死者老公則是半禿,尚存的頭髮長度都是比較長的。
這短發的來源,就比較引人思考了。
江遠小心的取了多根短發,分別放進物證袋,又檢查了各種洗漱用品,接著在各種懷疑處,擦了一盒的棉簽,稍微感覺舒心一點了。
比起死亡時間的鑒定,這種證物的獲得,感覺好像就更實在一些了。
“差不多了。
”江遠又將毛巾等物件直接收進了大證物袋中。
破命案,就不用給刑警支隊省錢了。
殺人其實是件挺累的事,參考殺死一隻100斤重的哈士奇,再要將它吊起來偽裝成自殺的樣子。
衛生間的環境又密閉,累出一身汗來是很正常的。
如果兇手擦汗了,那毛巾上就可能有兇手的DNA。
如果兇手任由汗水滴落,那剛才擦拭的許多地面上的水漬,就有可能有兇手的DNA。
如果兇手直接用水洗,那剛才擦拭的盥洗池裡,就有可能有他的DNA。
DNA的厲害之處就是極其微量,就衛生間這樣的環境,除非合理的使用清潔消毒的物品,否則,哪怕多次用水來衝洗,依然可能殘留有DNA。
偏偏兇手為了偽造自殺現場,不能使用非常規的清潔劑,這就有了遺留DNA的可能。
兇手和警方的不對稱作戰就是這樣子。
如果兇手選擇偽造現場,他就無法消弭證據。
如果兇手選擇消弭證據,那他就要面對疏漏的風險,以及攜帶各類清潔物品的麻煩和專業要求。
同樣,他也要面對疏漏的風險。
當然,他也可以選擇不處理現場,采用最短的接觸時間和接觸方式。
但兇手殺人,很多時候,其實都是在宣洩情緒,他們既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宣洩,也就不一定能在殺人的時候保持相當的紀律性。
另一方面,最短的接觸時間和接觸方式,一樣要面對街面的攝像頭,可能的目擊證人,以及受害人的反抗。
就像是江遠此前做的513開門戳殺案一樣,那已經算是有運氣疊加的短時接觸案了,但兩三層的窗戶紙捅破以後,留下的證據依舊不少。
不過,如果沒有江遠出現做屍體的死亡時間的鑒定,使得丈夫成為了第一嫌疑人,那現勘們很可能也不會拚命的搜集證據了。
因為丈夫的DNA肯定是遍布衛生間了,至於有沒有其他人的DNA,通常並不會深究。
誰家還不來倆人,在衛生間裡留下一些汗珠呢。
刑警支隊自己的幾名現勘,在客廳和臥室裡,繼續忙碌著,指望著能采集點別的東西出來。
命案和別的案子不一樣,它通常都是有比較強烈的動機的。
沒有足夠的動機,不是反社會性的人格,是不會輕易殺人的。
而偽造現場的案件,一旦揭開了偽造的面紗,內容通常都會變得直白起來。
就好像最初時間,大家都盯著死者的丈夫一樣。
如果死者不是丈夫所殺,那殺人者與她本人,也一定是有強關系的。
忙碌間,網安大隊的技術員也就抵達了。
跟現勘的勘察箱,或者法醫的法醫勘察箱類似,做網絡的技術員也有自己的勘察箱,其中必備“暴力”獲取數據的設備,通常用於對付手機的,其他智能設備,自然也逃不掉。
江遠等人直接出了房門等著。
受害人家屬以及多名鄰居,則被帶去了辦案中心做筆錄。
樓道內一時間頗為安靜,萬寶明這時候左右看看,道:“如果不是智能家居的話,這裡面的通風管之類的,現在就應該藏著人了。
”
“藏拐角的位置,等咱們走了再跳下來嗎?
”馬大隊長還挺配合的。
“可能是報警的太快了。
”
“對了,死者丈夫今次回家是比正常快。
”
“回來的快也沒用,而且,不先救人,直接喊鄰居來,也是比較少見的。
”
幾個人在門口念叨著。
很快,技術員從裡面走了出來,看看手裡的記錄,道:
“確實有人在10點21分的時候,打開了浴霸、燈光和蓬頭,空調製熱。
11點20分,關閉了蓬頭,並控制浴缸放水。
11點25分打開了排氣扇,調整了新風系統的送風量,空調改為製冷。
11點35分,關閉了浴霸,關閉了排氣扇和空調。
”
馬隊長臉色凝重:“還真的是有人利用了這東西。
”
萬寶明同樣臉色難看,看向技術員:“能查出來是誰控制的嗎?
”
“回去才能查,對方要是有防備的話,不一定能查到。
”技術員道。
唐佳這時候道:“可以看看wifi以前連接的人嗎?
路由器上的記錄之類的。
”
技術員道:“可以看,要找什麽?
”
“謀殺總是要有理由的吧,如果不是財產糾紛的話,這種謀殺,是不是有可能是因為感情問題?
”唐佳聲音很小的道:“兇手對死者家裡的情況很清楚,至少得來過,才會知道有這些智能家居之類的吧……”
“可以,就按照這個思路來查。
”馬隊長立即點頭了,接著道:“找到人,跟現場找到的DNA比對一下,看能不能比中。
”
看有些讀者問,上一章的公式是不是真的。
既然都把公式寫進書裡了,那肯定是真的,其實原本是為了回應上上章的讀者評論,也就是主角的死亡時間鑒定的判斷標準的問題。
原本是覺得寫公式影響閱讀,大家有興趣,就寫了。
當然,該公式其實隻是一系列公式中的一個,或者一種,並不是全部。
公式來源為《廣州地區屍體肛溫推斷死亡時間的應用研究》,《中國法醫學雜志》2020年第35卷第5期,作者比較多,就不寫了。
有遇到需要應用此公式的讀者,可以……自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