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黑衣人單膝跪地,“參見文主子。”
是替李建蘭買地、給文智山送食物的幾個天鷹幫的人。
文智軒淡淡地道,“嗯,起來回話。”他的聲音輕緩,卻有着令人無法抗拒的力量,無形中有種無與倫比的霸氣,從骨子裡散發出來。
黑衣人暗暗心驚,此人的威嚴與氣勢比他正經的主子還要強幾分!莫不是什麼微服出巡的欽差吧?
心中越發尊崇,默默起身,低垂着頭,雙手抱拳道,“夫人所交代的事情,已全部辦好,請主子示下。”
李建蘭聞言無比歡喜,“哦?快拿地契給我看看。”
黑衣人遞了過去,說道,“那鞋村買入山林一百畝,水田三十五畝,沙田二十畝,坡地六十畝;石窩村買入山林五十畝,水田二十畝,沙田三十畝,坡地五十畝。”
李建蘭仔細看着地契,“還挺多的。”明明擁有了田地,成了小地主,她的心裡卻有些難受。因為賣地的多,便說明鄉親們的生活不好過。不過,好在石窩村可能因為有她帶着采草藥的緣故,所以賣地的少了一些。
“願意賣的都賣了嗎?”
“回夫人的話,是的。”
“價格都按照市面上的多給兩成了嗎?”
“是的。”
李建蘭對黑衣人的辦事效率相當滿意,點點頭,“那你們給智山準備了什麼食物?”
“回夫人,我等為小兄弟準備了一頭野豬、五隻兔子、一隻鹿、十隻山雞和五十斤米。”
“好厲害!一下子打了這麼多獵物,怎麼辦到的?”李建蘭雙眸冒出紅愛心。
黑衣人第一次被女子誇贊,還是個主子十分看重的女子,一下子就有些飄飄然,正要說話,文智軒卻風淡雲輕地道,“很簡單,他們就是一直跟蹤我們的人,暗中把你教鄉親們打獵挖陷阱、下套子、弄機關等等技能學了個十足十。”
這種暗中偷學别人技能之事,在古代來講,是令人不齒的。不過黑衣人藏在暗處保護他倆,文智軒是見不得自家媳婦對别的男子露出那種崇拜的眼神,一時吃味,便揭了老底。
而黑衣人就尴尬了,面紅耳赤,站立不安地呆在原地,冷汗濕透了背
脊。
李建蘭愣了愣,說,“那不錯啊,好事兒!多一種技能,他的能力便強上一分,對誰都好。”
衆人沉默了。
他們這個年代的人,對技能這些藏得嚴嚴實實的,輕易不傳授他人,她倒好,大大方方的教給所有人,被外人偷學了還誇對方。
周智懷恨鐵不成鋼地瞪她,“丫頭,他們偷學你的技能,一沒教學費,二沒管你叫過一聲師父,你就真的一點兒也不生氣?”
李建蘭正色地道,“我既是無條件的教鄉親們,就不怕他們傳給外人,所以說,能偷學就是本事啊,且對我沒有造成一絲半點的傷害,我為什麼要生氣?況且,他們還是林初九的人,我們現在是同一條繩子上的蚱蜢,我巴不得他底下的人都厲害一點呢!”
好吧,或許她跟他們不是一路人。
大家不好說什麼了,李建蘭又詢問了文智山等人的近況,回答說都還好,她便放心了。
然後,她說,“我特意另外做了一桌飯菜給你們,知道你們不方便與我們同桌,你們便自行去夥房取了,找個地方吃吧。”
幾個黑衣人面面相觑,在他們臉上看到不可思議和震驚。
他們習慣于隐藏在暗處,無論風吹雨打,日曬雨淋,都不能躲更不能退縮,不能喊苦喊累,把自己當做沒有知覺的木頭人。人人都稱贊他們是沒有弱點的鐵金剛,是真正當之無愧的搏擊萬裡的天鷹;殊不知,他們首先得是個人,才是天鷹幫的人。不管再也的堅毅與自律,他們也會是疼會苦會累會餓的。
上一次幫裡的一個兄弟被李建蘭做的肥仔骨而征服,露出了貪吃的弱點,好在主子破天荒沒有責罰,可他們全都暗地裡替他捏了一把汗。
那家夥卻非但不害怕,還時常的回味無窮,說那道菜真的很美味,有軟化人心的魔力,他們面上裝作不以為然,内心深處卻十分好奇和羨慕。
而眼下,李建蘭卻給了他們機會,讓他們吃她親手做的熱飯熱湯,祭一祭早已餓了許久的胃……
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感覺,他們怔愣了好一會兒,才齊齊看向一個年紀稍長的男子。
那男子不自禁地吞
咽下口水,忽而單膝跪地,“屬下等謝過文夫人恩典!”
其他幾人也連忙單膝跪下。
李建蘭對這個時代的人動不動就下跪習以為常,便揮揮手,“不必客氣,快去吧,累了一日了。對了,那瓦灌裡還有湯,渴了就先喝上一碗,才能吃得下飯。”
幾個黑衣人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個個都有些眼眶發熱,齊聲說,“是!”氣勢如虹,聲動雲霄。
這一刻,所有人的心都有所觸動。
他們這個時代,最是等級森嚴,奴才是奴才,主子是主子,他們做主子的,隻偶爾關心奴才下屬們是否認真盡責,而不會去想,他們會不會餓肚子,有沒有吃飯。可李建蘭的舉動,卻在告訴他們,把這些奴才也當人看待……
所有人的心思複雜,隻有李建蘭溫和地笑了。在她看來,這些暗衛是天底下最可憐之人,不但時刻面臨着掉腦袋的危險,還風餐露宿的,連口熱飯熱湯都吃不上,活得比臭水溝裡的老鼠還不如。所以,她想着她能讓他們吃了一頓飽飯,也是好的。
而李建蘭不知道的是,就是因為她這一念之善,便奠定了她在天鷹幫衆人心目中的地位。
……
在周智懷的強烈要求下,李建蘭夫妻倆搬到了他的小院子臨時住下。
李春花卻覺得自己是個寡婦,而周智懷雖說有些年歲了,卻也沒娶妻,住在一塊兒瓜田李下的,會遭人話柄,不願搬過來。
李建蘭好說歹說,她怎麼都不願意,逼急了,她說,“蘭兒,你休要再勸了,等我出了月子,就給潘夫人做奴仆,我在這兒住下,也算名正言順了。”
做人奴仆,即便不簽**契,卻也被印上了“奴”的标簽,非但無出頭之日,就連自己的孩子也會被人看不起。如若她不是走投無路,定不會選擇這一條路。
李建蘭自然不允。
潘夫人也知道她倆的情誼,加之她李春花的女兒十分喜愛,便拍拍李春花的手背說,“不如這樣,我認了你女兒為幹女兒,你便以孩子親母的身份繼續住着,斷沒有誰再敢說三道四。”
“不行!”李建蘭斬釘截鐵拒絕,“春花的孩子你不能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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