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尋人啟事
下午四點三十,陳歌一個人站在鬼屋道具間裡,他看著滿桌子的東西有些拿不定主意。
“在兇宅住宿需要準備什麽東西?
”
“身份證、手機、充電寶、打火機、水果刀、多用工具錘……對了,這個布偶也要帶上。
”
陳歌將昨晚出現在鏡子前面的布偶塞進背包,確定沒有遺漏什麽東西後,他拉上背包拉鏈走出了房間。
“小婉,今天提前下班。
一會你來鎖門,我有點事先走了。
”
“老闆,現在還不到五點,你這是要去旅遊嗎?
”
“鑰匙在道具間桌上,明天見。
”
看到陳歌一副要放飛自我的樣子,徐婉無奈的哦了一聲,扔下鬼屋宣傳單,一溜煙跑進道具間。
“這丫頭。
”傍晚的微風吹亂了宣傳單,陳歌搖了搖頭,撿起一塊石頭將其壓好:“希望她不要在明天的早間新聞上看到我。
”
和表現出來的輕松愜意不同,陳歌其實非常緊張,整個下午他都心緒不寧。
昨夜的噩夢級任務為他打開了另一扇世界的大門,也讓他清楚意識到,黑色手機發布的任務確實存在一定的危險性。
“試煉任務肯定要比日常任務困難,今夜一定要多加小心。
”為了安穩度過這個夜晚,陳歌天還沒黑就騎著共享單車前往平安公寓。
任務信息隻提供了一個地名,為了找到平安公寓,陳歌結合九個月前的那條投訴留言,一邊走一邊問,足足耗費了兩個多小時才抵達目的地。
“公寓樓建在如此偏僻的地方,會有人入住嗎?
”
長滿野草的土路歪歪斜斜延伸到樹林深處,周圍沒有裝路燈,隔著稀疏的樹杈依稀能看到遠處有一棟深灰色的建築。
在來的路上陳歌詢問過很多人,但是他們絕大多數都沒有聽說過平安公寓,最後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大爺給他指了一條路,並善意的勸阻了他幾句,說那地方以前死過人,很不吉利,附近的人大白天都會繞著走。
陳歌也是有苦說不出,若不是為了完成黑色手機裡的任務,誰會沒事乾去那種地方住宿。
“現在是六點五十,任務要求晚上十一點之前抵達,我還有足夠的時間去弄清楚兇宅裡的情況。
”
沿著蜿蜒的土路,陳歌進入樹林深處,步行了幾十米後,終於看到了那棟傳說中的兇宅。
宅院被深灰色的高牆包圍,出入口隻有一個,鏽跡斑斑的鐵門朝兩邊打開,門上還掛著一把嶄新的大鎖。
“大門這麽破,鎖倒是挺新,等下,這是什麽東西?
”鐵門旁邊貼著一張白紙,陳歌本來以為是小廣告之類的東西,借助手機的亮光仔細看後才發現,這是一張尋人啟事。
“張晴,女,27歲,身高157,偏瘦,右眼靠鼻梁處有一枚黑痣,喜好穿紅色衣褲……知情者請聯系王先生,必有重謝!
”
尋人啟事末尾留有聯系人的聯系方式和住址,引起陳歌注意的是,那位王先生的住址填寫的就是這棟兇宅。
“有點奇怪。
”他本能的覺得不太對勁,取出手機對著尋人啟事拍了一張照片,然後才進入院內。
這棟建築比他想象中大的多,主樓三層,旁邊還有一個倉庫和一個類似於水房的建築。
“牆皮脫落成這個樣子,看起來至少有二、三十年的歷史了。
”建築整體雖然嚴重老化,但是打掃的還算乾淨,地面上看不到什麽垃圾,雜草也全被清除。
把自行車停在院子裡,陳歌背著包進入主樓:“有人嗎?
”
長長的走廊裡漆黑一片,過了十幾秒,臨近樓道口的房門打開了一條縫。
“你好。
”陳歌走向那個房間,可是屋主人似乎並不願意面對陳歌,房門也隻打開了半指寬就停下。
屋內沒有開燈,陳歌隻能看到門縫後站著一個女人,她的眼睛裡布滿了血絲,似乎經常熬夜,精神狀態很差勁。
“我想問一下咱們這個公寓住一晚要多少錢?
”陳歌聲音很輕,盡量讓自己顯得和善一點,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對方的反應非常古怪,衝著他笑了笑就立刻關上了門。
“什麽意思?
”他還沒弄明白為什麽,公寓二樓便響起了腳步聲,走廊拐角唯一的聲控燈亮起,有一個跛腳中年人走了下來。
那人剛才似乎聽到了陳歌之前說的話,開口詢問:“你要在我這住店?
準備租多久?
”
“你是房東?
”陳歌主動走了過去:“我隻住一晚。
”
“住一晚?
”跛腳男人上下打量陳歌,那眼神仿佛是想要將他徹底看透一般:“行,身份證讓我看下,來二樓交錢。
”
陳歌正要跟隨男人往二樓走,院門口的鐵門忽然傳來響動,聽到這個聲音,跛腳男人皺起了眉,臉色瞬間變得很差。
他停在原地,陳歌也隻好乾等著。
沒過一會,外面進來一個神色憔悴的中年人,衣衫破舊,手裡還拿著厚厚一摞宣傳單。
“王琦,我說過你女朋友不在這裡,如果你繼續死纏爛打,別怪我不客氣!
”跛腳男人站在樓梯中間,擋住了路。
中年人沒有理會跛腳男人,悶著頭朝樓上走。
“我在跟你說話!
”跛腳男人用力一推,毫無防備的中年人直接撞在了牆上,手裡的宣傳單散落一地,其中有一張正好落到了陳歌腳下。
“是尋人啟事,和公寓樓大門上貼的一模一樣。
”陳歌眼睛一眯,他不動聲色撿起了地上的尋人啟事,偷偷關注著樓梯上方。
中年人並沒有和跛腳男人大打出手,他從地上爬起,默默撿著尋人啟事,宛如行屍走肉一般。
“你不用管他,這人是個瘋子。
”跛腳男人衝陳歌招手,示意他先去二樓。
“瘋子?
”陳歌在經過中年人身旁時,悄悄瞥了他一眼:“午夜逃殺的場景介紹中曾提到過,公寓樓內混入了一個精神病患者,如果這人是瘋子,那他有沒有可能就是我要找的殺人兇手?
”
(本章完)